曾經在報章上閱讀過一篇疑似車禍騙局的報導.


車禍發生於多倫多. 騙徒通常都會開一台老舊車輛設局先騙使車主左轉然後自己或第二部車再以高速撞上去造成車禍. 這種情況下警方會判定受害者理虧一是careless driving, 另一是違規左轉. 而騙徒除了可維修破車外保險公司還理賠包括醫藥費, Disability Insurance等, 他們再利用醫生幫忙開出的証明每個月就能claim到不少的理賠金.


有些情形是緊急煞車造成連環車禍. 一台車在受害者前行駛, 跑到最前面的另一台車假裝突然煞車, 第二台也跟著急煞, 處於最後面的受害者無法察覺前方情況往往就造成追撞事故, 責任歸屬受害者. 還有一種發生在停車場. 肇事車輛故意停在你看不到的位置, 當你倒車時他突然撞過來, 而他的同夥則成了你倒車不小心導致車禍發生的目擊證人.


最近我身邊的朋友碰到另一種情形, 聽到的朋友都感覺有些異常. 話說當晚她開車載女兒到溫西Trafalgar附近, 欲離開倒車時才發覺原來車後面緊靠著一台深藍色BMW, 她和女兒下車查看沒見有任何毀損所以便開車回家. 過了幾天收到ICBC的來信內容是她肇事逃逸對方要求理賠要求她到場說明的通知, 她將當時的情況引述(1. 停車處非常暗她和女兒確實沒看到後方有停靠該深色車輛 2. 照理來說對方跟本不應該停在後方因為那裡是停車場出入口她還因此特地多留一些距離方便車輛駛出), 可惜她當時沒想到拍照也沒先告知ICBC, 只能自認倒楣. ICBC說對方的車牌因此裂開要送修問朋友是否願意負擔, 朋友為了不想將來的保費因此而提高所以簽下了責任書, 目前還沒收到對方賬單的她心情卻是跌到了谷底. 我也認為對方是有計劃的, 否則怎麼可能會事先記下朋友的車牌? 如果碰到這種情形不管對方車輛有無損毀, 記得拍照存證而且一定要在對方車窗上留下一張具自己姓名電話及車牌號碼的字條, 否則就算肇事逃逸.


為了避免以上的情況發生, 建議大家開車時一定要保持足夠的行車距離, 開車時也要隨時留意周遭車輛的行車狀態, 尤其是可能併線的車輛; 開車時務必全神貫注; 停車時前後保持多些距離方便離開. 一旦不幸卷入類似這樣的車禍陷阱, 切記要寫下對方姓名包括首輛緊急煞車的車主, 以及車輛牌照, 保險等訊息. 查看對方車輛裡人數, 主動詢問是否有人受傷. 最好能得到車內所有人的資料包括駕照, 還要記住他們的容貌特徵. 車禍後一定要拍下對方和自己車輛的受損情況, 並詳細記錄車禍經過有助於以後的申訴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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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vien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